1 结构的一般要求
1.1 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电子吊秤应符合GB/T 3811、GB/T10051。1和GB/T 10051.2的有关要求。
1.2 与起重机配合工作的电子吊秤,应能承受表4所列次数很大称量载荷的加载而不损坏。
表4
工作级别
M1
M2
M3
M4
M5
M6
M7
M8
次数
8*10
3次方
1.6*10
4次方
3.2*10四次方
6.3*10
四次方
1.25*10五次方
2.5*10五次方
5*10
五次方
1*10
六次方
1.3 封记 影响计量性能的调整部件应按JJG-555---1996中5.1.2.4要求加封记。
2称量结果的实质 电子吊秤的称量结果应以数字形式指示
2.1 读数的质量
在正常使用条件下,称量结果的读数应可靠、易读、清楚。
2.2 示值的形式
示值的形式应符合JJG555---1996中5.2.2规定。
2.3 示值的极限
超过Max+9e应无示值。